本联合会业务范围:
1、组织开展义工概念、意义、资格、工作的宣传活动,不断壮大从事慈善事业的力量;
2、反映各界人士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3、组织本联合会会员重点开展社区慈善和义务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符合本联合会宗旨的社会义务服务工作及公益资助服务项目;
4、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通过本联合会捐赠的赈灾款物;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生产、储运、发放救灾物资;
5、按有关规定扶贫济困,重点扶助社区弱势群体。开展安老、抚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6、组织开展和资助开展有益于全社会弱势群体及人类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慈善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社会慈善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义工组成义工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联合会会员或其它机构合作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市场经济实体和社会经济实体,拓展筹措慈善资金渠道; 8、实施对联合会会员义务服务工作的时间储蓄,激励会员积极参与义务服务工作;
9、组织慈善宣传,进行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奖励优秀义工人才及为公益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联合会;
10、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慈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参与慈善救援活动;
11、本章程规定的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