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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慈善义工联合会员工手册


为了加强联合会的管理建设、提高效率,形成“自律高效、积极进取、团结协作、锐意创新”的行为规范,在联合会发展的基础上让工作人员得到提升,特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会长审核签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手册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参照国家相关机关规章制度制定,是联合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规

范与依据。

本手册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本手册及附件所有内容均为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的一部分。

本手册的修改,由各部门汇集意见交秘书处会长审批后,在修订之前仍按本手册执行,修改后将以通知、公告或其他形式发布,员工应及时留意各项新规定并遵照执行。

本手册解释权归属联合会秘书处。

工作守则

1、仪表端庄整洁:着装整洁、大方;着正装或工装;严禁穿超短、超薄、露胸、露脐的衣(裙)、背心、短裤和拖鞋。

2、上班时间严禁打瞌睡、严禁在办公区域吃零食(香口胶除外)。

3、言谈举止礼貌大方,工作中自觉讲普通话;与同事或来宾交谈要面带微笑,言语亲切,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语及动作;禁止在联合会办公区喧哗、打闹;接待来宾要大方得体,用敬语。

4、维护办公环境整洁,爱护办公设施;严禁在办公及公共区域乱丢垃圾;自觉将个人的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公共办公区域禁止吸烟。

5、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严禁与上级顶撞;与同事间有不同意见要婉言提出,严禁在背后议论同事;严禁与同事发生冲突、打架斗殴、伤害他人。

6、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上级领导同意。

7、爱岗敬业,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服从联合会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8严格遵守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联合会形象及利益。

入职与试用

1、新进人员面试合格并经会长审查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时间。

2、新员工报到时应向行政部送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新员工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记录表,并告知有无下列情况。若本人有告知情况不实的,则视为欺诈行为,联合会可据此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与原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或签署了竞业限制的。

与原单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

有先天性生理缺陷,或慢性疾病、精神类疾病或传染病的。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使用禁药毒品记录的。

本身为其他企业、社会团体或机构组织法人的。

4、员工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按时转正,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提前转正;由员工提前或按期提出转正申请,行政部接收并收集主管领导意见后提交至秘书长;经审核通过后,办理转正手续。

5、新入职工作人员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计为带薪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计为无薪培训,并取消入职资格,不予任何补偿。

6、试用期期间,新员工如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使用部门应陈述理由与事实,经秘书处提报秘书长审核后,按程序解除劳动关系。

工作要求

1出勤:按时到岗,穿着合适服饰,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提前到岗十分钟按时完成卫生清洁工作;因公外出或请假需提前报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上班:专心工作、紧张有序;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不拖延、敷衍工作;不串岗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接待:遵循“平等、对口节约、周到、保密”的原则,礼貌待客,来客签到,言语大方,热情主动,耐心对待;重要宾客提前准备,预算费用,严格按照预计流程执行。保守联合会机密,婉拒无理要求。

4会议:遵守会议时间,提前做好会议准备,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认真聆听,不打瞌睡,不随意走动;做好笔记,积极参与讨论;发言简明扼要,不讲与主题无关的内容,不说脏话,不攻击他人。

5下班:不早退,不无顾拖延;离岗前整理好文件资料和工具,关好门窗、水电,加班需提前申请。

6文档:工作文档及时保存、按时整理,非本部门档案查阅需请示,借阅文档不得带出办公区域,经手通知、信函及时转交,不得积压。

7用章:用章需申请,携章外出需经秘书长批准,印章当日用,当日还,未批准文件不私自盖章。

8办公:办公用品提前申请、按需领取,节约使用,爱护办公设施,维护办公环境,遵守值日制度,保持办公场所整洁。

9媒体:规范管理、总体监控、分工负责、专人维护原则,信息发布需审核,密码更改需报备,不发涉密信息,不发有损联合会形象和利益的信息。

考勤

1、联合会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参加活动前,提前在钉钉上报备,跨部门外出活动需向领导报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2、联合会工作时间为每天7.5个小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12:00,下午13:30-1730,周六日、国家法定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月内安排休。

3、每日打卡两次,上下班时间各打卡一次,忘记打卡每月首次扣10元;两次扣2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按全天事假计算。

4、人事处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初秘书处负责上月整月的考勤统计汇总,报给财务部,账务部会计签字后,报给会长签字。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5、迟到或早退1-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20元,6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内按半天事假计算;120分钟以上按旷工计算。一个月累计迟到三次按全天事假计算。

6、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一律视为旷工。

7、旷工一日扣罚三日工资,并将给予通报、警告处理。连续旷工两日或三个月内旷工累计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未结算工资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后,在下次出薪日发放;给联合会造成经济损失者,联合会将对其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

8、在法定节假日参加各团队年会的,可申请调休,调休需在本月内完成。

请假

一、事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须提前申请向部门负责人请示,然后由分管领导同意,在钉钉上提交事假申请三天以上事假需向会长请示,按请假制度完成批准方可休假,需要时提供事假凭证。

2、工作人员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日,一日事假扣除一日工资,超过的时间,工资翻倍扣除。

3、事假手续原则上不可以事后补办,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报备,凡不及时报备或不补办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事假不允许和国家法定休假日一起连休。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会长。

二、婚假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假为7天,达到晚婚年龄的婚假为15天,婚假仅限当年使用。

三、丧假

正式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的,可享有三天带薪丧假,仅限在一月内使用。

四、病假

工作人员请病假,须提供病假单、病历或药物付款发票,否则视作事假。

病假为带薪假期,联合会规定工作人员病假一个月不得超过3日,年累计不得超过25日,超出规定天数,视作事假。

只有非见习工作人员才享有带薪病假。

五、产假

1、从分娩前半个月,或十五天至产后两个半月或七十五天,或自行安排共计三个月。

2、分娩若难产产假可延长十五天,若多胞胎,每多一个,可延长十五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年假

1、在联合会工作期满一年享有带薪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休假,并提前报会长审批;年假不允许和国家法定休假日一起连休。

、工伤假

按国家工伤假相关规定执行。

张家口慈善义工联合会秘书处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