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委动态
【党纪学习】——每日一学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8日点击量:157
第六十六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凤凰城15A号楼 电话:0313-2082666 邮编:075000 邮箱:zjkcsyt@163.com
Copyright © 2017-2024   张家口慈善义工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80237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