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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湿地公园放生野生鸟类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5日点击量:312

前段时间,阳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救助的野生动物苍鹭、雉鸡、白琵鹭,现都已恢复良好,符合放生条件。8月15日上午,阳慈联副会长、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负责人吕志强带领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米佳晨、张亚峰、陈家欣、陈家旭、段新宇、冯蔡可、张晨昊、吕硕一同前去辛其水库湿地公园,共同开展放生活动,旨在让自然的生灵重回到自然之中,与青山相依,与绿水长伴,与自然共舞。选择湿地主要是考虑到湿地具有“鸟类的乐园”之称,水草丛生的沼泽环境,为各种鸟类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营巢、避敌的良好条件。


本次活动放生苍鹭1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雉鸡1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工作人员对湿地公园周边环境和鸟类的状态进行了仔细察看后,找到了合适的地方,打开鸟笼,让鸟儿重回大自然的怀抱。随着笼门的打开,苍鹭和雉鸡欢快地扇动翅膀,飞到湖中央。白琵鹭则还有点懵,面对“突然”的自由,一时忘了怎样飞行,慢慢地熟悉周围湿地环境后才飞向湖中央…… 

此次放生在保护鸟类的基础上,扩大了湿地公园鸟类及水禽的种群数量,维护了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需求。

负责人吕志强对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讲道:“这是我们第五次放生野生动物了,看到它们回归大自然,心里真的很高兴!我们已经对放生的鸟类进行了实时的监测跟踪,加大对它们的保护力度,张贴警示标志,及时对受伤的鸟类与水禽进行救助,以巩固放生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的力度,提高阳原县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为更多需要救助的动物提供帮助。”

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广大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请及时联系公安民警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警方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撰稿:崔利霞

摄影:陈家欣   段新宇

初审:吕志强

审核:安耀文

来源:阳原慈善义工联合会   阳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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