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注册 |
|
新闻中心
|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动态
【党建】——每日一学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凤凰城15A号楼 电话:18631388015 邮编:075000 邮箱:zjkcsyg@163.com
版权所有:张家口慈善义工联合会
冀ICP备18023792号-1
冀公网安备130709020004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