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委动态
【党纪学习】—— 每日一学
发布时间:2024年8月5日点击量:375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凤凰城15A号楼 电话:0313-2082666 邮编:075000 邮箱:zjkcsyt@163.com
Copyright © 2017-2025   张家口慈善义工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80237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