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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课堂】慈善募捐的概念及规则
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理解《慈善法》的概念和规范对于有效保障《慈善法》的实施,从法律层面保障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慈善法》,《慈善公益报》编辑部采访长期从事《慈善法》研究的学者——华南师范大学博士褚蓥,从慈善募捐是开展慈善活动的重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褚 蓥:慈善募捐的概念及规则
概念解读 《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关于这一条款,有如下内涵: 第一,《慈善法》规定的募捐主体须为慈善组织。根据该项规定,可以开展募捐的组织应为慈善组织。这也就是说,符合慈善组织登记标准的组织都是合法的主体,包括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 非慈善组织不具备慈善募捐的主体资格,非慈善组织或者个人如果愿意帮助特定的个人,可以与有募捐资格的组织合作。《慈善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这是一个指引性条款,即鼓励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与个人与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合作,以增强募捐活动与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第二,募捐应以慈善为宗旨。慈善募捐应以慈善为宗旨。而所谓慈善宗旨,即指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以及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宗旨。如不以此类目的为宗旨的募捐活动,将无法通过民政部门的许可,也将无法开展相关募捐活动。 第三,募集的标的物为财物。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募捐募集的标的物应为各类财物,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我国的《慈善法》规定的募集标的为只能为募集对象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根据该项规定,服务不得作为募捐的标的物。所以,就算高级人才提供的服务价值很高,也不属于劝募的标的物。这也就是,慈善组织公开募集志愿者服务的,不用经过募捐的审批程序。同时,会员型组织,如各类慈善社团等,的成员非出于捐助目的向组织支付的费用,如会员费、被服费等,也不属于劝募的标的物。 第四,募捐的对象可以多种多样。《慈善法》对募捐的对象未作明确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慈善组织募捐的对象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个人、法人、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其他慈善组织等。至于劝募是否可以对政府开展,《慈善法》并未做出明确界定。 第五,劝募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慈善法》规定,募捐包括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两种。在这两大募捐类型之下,又有多种不同的募捐方式。其中,公开募捐包括: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其他公开募捐方式,如网络募捐等。而定向募捐则是面向特定对象的,通常以人际的方式开展募捐。
基本程序 《慈善法》对公开募捐活动全流程的各个阶段都做了清楚的界定。具体为: 第一,筹备阶段。在筹备阶段,慈善组织首先需要完成的工作是申请募捐资格。按照规定,其应符合如下几个条件:首先依法登记满两年;其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最后运作规范。对于符合这些条件的慈善组织,在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后,民政部门在20天内即应给予募捐资格证书。 其次,其应明确自己的募捐范围。按照规定,慈善组织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以及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因此,未来,慈善组织随意找一个网络贴吧就发布募捐信息的情况应不再符合法律规定。再次,其还应准备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应当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收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所募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信息。 第二,实施阶段。在开始实施募捐后,其应明确如下问题: 一是公开法定信息。按照规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比如,在街头募捐时,慈善组织应在展板上写明募捐组织的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式等信息,并在现场准备募捐方案,以备人们翻阅。 二是募捐时限。按照规定,慈善组织应从登记之日起开展募捐活动。然后,到募捐许可时限期满后,终止募捐活动。 三是信息披露。按照规定,开展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应该向社会公开募捐相关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募捐资金使用情况等。同时,还应向捐赠人告知相关信息。 四是不得摊派。鉴于行政强捐的情况屡禁不止,《慈善法》特意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即禁止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的募捐活动。由此,长期困扰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行政摊派的情况应该会成为过去时。 其他规则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慈善法》还作出了如下规定: 第一,平台验证义务。《慈善法》规定了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要作为募捐平台,提供相关服务的,应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第二,定向募捐的范围。《慈善法》对定向募捐的范围作了界定,即“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这排除了微信等网络平台朋友圈募捐作为定向募捐的可能性,因为朋友圈募捐不是特定对象,而是可以随时突破特定范围,面向公众的募捐活动。 第三,政府协调义务。除以上规定外,《慈善法》还对政府在特殊情况下的协调义务做了规定。按照规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况时,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这是对政府的一项义务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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